方苞(1558—1749),字凤丸,一字灵皋,晚年号望溪,皖桐城人。他是明初四川断事方法的裔孙,曾祖象乾,官副使,避冦侨居江苏上元(南京市);祖帜,字汉树,号马溪,岁贡生,有文名,官至兴化县教谕;父仲舒,字南 ,号逸巢,国子监生,诗人,入赘于六合吴氏,故方苞生于上元六合留稼村。其时方氏家族衰落,所以他说,“余先世家皖桐,,世官达。自迁江宁,业尽落。宾祭而外,累月逾时,家人无肉食者,蔬食或不充”、“家无仆婢,吾母逾五十,犹日夜从灶上扫除,执苦身之役。”他在为胞弟椒涂写的墓志铭中,也道出了其童年家庭环境,“自迁金陵弟与兄并女兄弟数人皆疮痏,数岁不瘳,而贫无衣。有坏本委西阶下,每冬天,候曦光过檐下,辄大喜,相呼列坐木上,渐移就暄,至东墙下。日西夕,牵连入室,意常惨然。兄赴芜湖之后,家益困,旬月中屡不再食”。
六岁时,方苞随父迁至上元城内的土街。时黄冈杜濬、杜岕兄弟皆寓于江宁(今南京),桐城钱澄之、方文亦时往来,与仲舒常相唱和。方苞说他“仆少所交,多吴、越遗民,重文藻,喜事功,视宋儒为腐烂;因此年二十,目未尝涉宋儒书。”方苞的长兄方舟,比他大三岁,以八股文颇负时名,受其影响自少学习经史,很小就能背诵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左传》等经典,故长而治经尤勤。二十岁左右,外出授徒,往来江淮河济。康熙二十八年(1689)方苞二十二岁时获岁试第一,补桐城县学弟子员,受知于学使高裔。二十三岁秋应乡试落榜,后随高裔去京师,游太学,其文章得到李光地、韩菼等人的赏识,同时得交前辈学者、史学家万斯同,钻研经学。在刘言洁、刘拙修等人的影响下,读研宋儒之书,遂倾心程朱之学,以致他在二十五岁时与姜宸英、王源论行身祈向说:“学行继程、朱之后,文章在韩、欧之间”。这也成为他一生中所崇奉的准则。此后几年他在涿郡、宝应等地开舘授徒,曾两次参加顺天乡试均落榜南归。康熙三十八年三十二岁时,举江南乡试第一。三十三岁至京师,后两次参礼部考试均未及第,南归后移居金陵由正街故宅之将园,。康熙四十五年三十九岁再进京师应礼部试,高中进士,名列第四,又于将要参加殿试授官之际,方苞闻母病遽归,失去殿试夺魁的良机。康熙五十年,是方苞一生中最具戏剧性的转折点。这年冬十一月,左都御史赵申乔上奏康熙皇帝,以戴名世所著《南山集》中“语多狂悖”为由,弹劾戴名世。方苞因给该书作序,牵连被逮入狱。他在狱中潜心读书,写出《礼记析疑》。同犯规劝他人都要死了还读什么书,并夺书掷地,他却不以为然地说:“朝闻道,夕可死也。”后来,他追忆狱中见闻写成脍炙人口的散文《狱中杂记》,深刻揭露了清代封建社会监狱中的黑暗与腐败。康熙五十二年《南山集》案审决,方苞被判死刑。只因“圣祖一日曰汪霦死,无能为古文者”,李光地等人即趁机极力营救,回答皇上说:“惟戴名氏案内方苞能。”三月二十三日,康熙帝朱批:“戴名世案内方苞学问,天下莫不闻······”,次日便被召入南书房。他几天之内,先后撰写《湖南洞苗归化碑文》、《黄钟为万事根本论》、《时和年丰庆祝赋》等,每次呈奏康熙帝均受到赞赏,以为“此即翰林老辈兼旬就之,不能过也。”此后命以白衣入直南书房,而其家人仍全部没入旗籍。
从《南山集》案蒙皇上赦宥入直南书房始,方苞开始了他三十余年的官宦生涯。作为皇帝的文学侍臣,移直蒙养斋,教授诸皇子,编校乐、律、历、算等书,潜心于《春秋、《周官》研究,撰写《周官辨》、《春秋通论》、《周官析疑》、《容城孙征君年谱》等书。从康熙六十一年开始,他充任武英殿修书总裁等职达十年之久。
雍正皇帝即位后,以张廷玉为代表的桐城学人对其影响颇大,这也使方苞的政治处境较康熙朝有了进一步改善,方苞合族均被赦归原籍。方苞自己也获准请假一年,南归上元安葬父母,并回到桐城省谒祖墓,回京后官复原职。雍正九年,方苞六十四岁,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。雍正十年五月迁翰林院侍讲,七月迁翰林院侍讲学士,曾与鄂尔泰、张廷玉两相国论治准尔泽望事宜,计十二条。方苞认为要“严军屯守,抚士蓄力,以待可胜之虏;勿为轻举深入,以邀难必之功”,后鄂尔泰奏请边地屯田,“其间多采先生之论”。雍正十一年三月,奉和硕果亲王教,“约选两汉及唐宋八大家古文”,刊授成均诸生“,其后于乾隆初诏颁各学官,成为钦定教科书。四月,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,因足疾辞,命仍专司书局,不必办理内阁事务,“有大议,即家上之。”八月,充一统志馆总裁,奉命校订《春秋日讲》;雍正十三年正月,充皇清文颖馆副总裁;九月,高宗乾隆皇帝继位,有意大用先生。皇上“欲追践古礼,议行三年之丧,特下诏命群臣详稽典礼”,方苞乃作《丧礼仪·》。十一月,三次上疏乾隆帝:《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疏》、《请定常平仓粜籴之法疏》》、《请复河南漕运旧制疏》,三疏均下部议行。乾隆元年春,再入南书房。三月,上《请备荒政兼修地治疏》。六月,帝怜爱方苞年高体弱,命太医时往诊视,并因方苞工于时文,“命选有明及本朝诸大家四书制义数百篇,颁布天下,以为举业准的”。命充礼义疏馆副总裁,上《拟定纂修条例疏》。乾隆二年六月,擢礼部右侍郎,方苞仍以足疾辞,皇上昭免随班趋走,许数日赴部,平决大事。朝廷“大除授并大政往往咨先生”。为了国家兴亡,他力排众议,连上《请矮除积习兴起人才疏》、《请定庶吉士馆课及散馆则例疏》,遭朝廷官员反对。十二月,复以老病请辞侍郎职,虽被批准,但仍带原衔、食俸,教习庶吉士。五月,庶吉士散馆,方苞补请后到者考试,忌者劾之,谓有所私,遂落职,但仍命在三礼馆修书。方苞被罢职主要是朝廷官员嫉妒,皇上心知,故在吏部推荐祭酒官时,皇上说:“是官应使方苞为之,方称其任。”终因旁无应者而作罢。乾隆六年冬,《周官义疏》纂成,送呈皇上,一无所更,下令刊刻。第二年,方苞年届七十五岁,时患病痛乞解书局之职,回家安度晚年,乾隆许之,并赐翰林院侍讲衔。四月出都归里,杜门著书,不接宾客。时任江南总督尹继善,三次登门求见,苞均以疾辞。乾隆八年秋,寻医渐东,因作天姆、雁荡之游,作文记之。乾隆十四年八月十八日,卒于上元里第,终年八十二岁。
纵观方苞一生,可以《南山集》案分为前后两个时期,此前他以求学、治学、撰述、授徒为业;此后则宦海沉浮,非编撰之职不就,始终不脱一个文学辞臣的位置。尽己所能,为国为民;尽已之才,立德立言,堪称清代文人之典范。他历来被认为是桐城派的创始人,为桐城派文论思想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。他在汲取同时代作家、学者的文论成果基础上创立“义法”说,把前人创立的文论思想加以具体化、理论化。方苞“义法”说的主要内容是:
首先,“义法”是指文章体裁对写作内容的要求和限制。他从文学自身的主体性出发,在文章内容方面强调“言有物”,在文章形式方面强调“言有序”,并且认为内容决定形式。他通过评析、考察前代作家的文学作品,得出各种文体在创作上的不同要求。并举多例说明。如在传记、家传等文体中,不能将奏议收录其中,所以他在评论前人作品时说:“记事之文,惟《左传》、《史记》各有义法”,脉相灌输而不可增损。并且前后相应,或隐或显,或偏或全,变化随宜,“不主一道”。这就是说,写作内容必须符合文体要求。如此创作出来的文章就可以戒空戒浮,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。
第二、“义法”是对文章选材以及材料取舍详略提出的要求。方苞明确指出,文章材料的取舍以及安排,必须与人物身份相符,“虚实详略要”因人而异,即以“义”来决定“法”。方苞在《史记评语》中,也是从繁简详略方面来规范“义法”的。他说:“夫文未有繁而能工者,如煎金锡,粗矿去,然后黑浊之气竭而光润生。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长篇,乃事之本体大,非按节而分寸之不遗也”。这里他显然对《史记》《汉书》中的长篇文章予以肯定,因为“事体之本大”,无需用长短去要求它们。他评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这长文时,赞赏该文“先后详略,各有义法,所以能尽而不芜也”。再次说明作文宜祥则祥,当略则略,必须符合法度,故他说:“盖纪事之文,去取详略,措置各有宜也”。
第三、“义法”要求作文追求雅洁的文风。方苞说,“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,乃得体要。子厚以洁称太史,非独辞无芜累也,明于义法而所载之事不杂,故其气体为最洁也”。这里方苞所言的洁,不指作文在语言文字方面要简练,而且要在义法的原则下,对文章所要表达的内容有所取舍。只有这样才真正符合他所说的“气体最洁”。他盛赞《史记》行文符合义法的准则,就能实现文风“雅洁。”方苞常以《史记》等文为语言典范,旨在提倡典雅、古朴、简洁的文风,而他身体力行,写出了能实现他自己的文论思想的一系列散文,如名篇《左忠毅公逸事》等。
方苞“义法”说的文论思想,强调作文在内容与形式上完美结合和统一,并对文学创作上的艺术表现手法,提出了一些符合古代文学自身发展规律的具体要求,在我国文学理论发展史上颇具特色,具有一定的历史地位。由于他的文论思想偏重于对古文传统的继承,注重对我国古文创作经验进行全面科学的总结,评斥是非得失,使人们在创作实践过程中便于学习运用,故方苞以后,桐城派文论思想日臻完善,文风大振,作家云集,作品广为流传,一时倾倒朝野。这些与方苞“义法”说的理论易为人接受,符合时代发展需要是分不开的。因此,后人称颂他有“能集古今文论之大成”的历史功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