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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古桐城知多少
纵横文都点春秋

方以智出生地小考

史籍上只记载着方以智为桐城人。而明清时的桐城县,现已一分为二,其西北二乡属今桐城县境,东南二乡则归今枞阳版图。(录者注:实际上,罗岭、杨桥等地亦属桐城南乡。杨桥等地是1979年12月由桐城划归安庆的,罗岭是2005年7月由桐城划归安庆的。而今枞阳县的其林、杨湾、钱桥等地则旧属桐城北乡。同时今人笼统地说桐城四乡也不是对的,县治一带古称“县市乡”、“城乡”,实际上桐城是“五乡”)。

方以智究竟是今桐城人还是今枞阳人,因此产生了争论。这种争论本无碍于我们正确了解方以智,但它既然作为问题提了出来,也就有加以辩析的必要。所以在介绍方以智生平之前,我们先来考证他的出生地。

前引方以智文,言方氏一世祖迁桐“居凤仪里”,而查《家谱》则屡见如下记载:一世祖德益迁桐居“凤仪坊”。我认为这两种说法并无本质上的差异,臆之“凤仪里”所以又另称“凤仪坊”乃因为其后来建有许多牌坊的缘故,据《家谱》载方氏祖居地早就建有牌坊,这正可印证我的推论。

方德益迁桐时“居凤仪坊”已明。可它究竟在桐城何处呢?《家谱》有云:“凤仪坊祖居,在县东门而南,德益祖始迁地也,尝割基地广学宫前衢,时观音阁有竹园二十亩,势盖延广。”可见“凤仪坊”在当时的桐城县城内,方位东南,前有学宫,边临观音阁。当时学宫的座向,现已无法详考,但道光年间绘制的《桐城内外街道图》尚标有“观音阁”,其位置与《家谱》所言不悖。由方德益所传下来的“凤仪坊”旧居,至方氏第五世时,归长房长门方瑞所有,并于“嘉靖间鬻钱如畿为御书楼”(《家谱》卷六十一)到宣德间方懋新建府第,后称为“桂林第”。查《家谱》可知“桂林第在寺巷口”;再查道光年间绘制的《桐城内外街道图》可知“寺巷”位于桐城城内东大街的中段,其地理位置为今桐城城关镇所在。

据方氏后人讲:现桐城城关镇镇公所乃其先祖府第,原称“廷尉第”,又称“远心堂”,到清乾隆年间改称“潇洒园”,方以智就出生在这里。根据上面考证所得出的结论,说“潇洒园”乃方氏祖居遗址是完全可以相信的,但轻率地断定即方大镇的旧居,却有不妥。按照当时由长房长门继承祖居的惯例论,作为中一房的方大镇不可能居住在方懋传下来的府第。事实也是如此,《家谱》记载:桂林府第在嘉靖年间“力加修饰,名翕乐堂”,它先归子孝居住,“今属大美”。这里的所谓“今”是方学渐修《家谱》时用的时间概念,则“桂林第”在当时不属于学渐长子方大镇所有明矣。那么诞生了方以智的“廷尉第”,其址当非现桐城城关镇公所也就不证自明。

可方大镇府第又在何处呢?现可智有二处,一是浮山脚下的“此藏轩”,但它建于方大镇辞官隐居之时,当时方以智已十三岁,它非方以智出生地自不待言;另一处是建于小龙山的“白鹿山庄”,然而它是方大镇晚年遁居之处,则方以智更不可能出生在这里。方以智当出生于方大镇早所的居住地。史籍没有这方面的记载,但照当时的惯例类推,方大镇的早年居住地,理当为方学渐的府第。而方学渐的府第却有材料可供稽考。方以智说过:“本庵(方学渐号)崛起,建至善堂”(《慕述》)。可堂建于何处?方以智没有明讲,但他透露了方学渐当时的居住地:“白沙手植枫杞成连理之祥。”(同上)这里所谓“连理之祥”是指学渐“庭有杞枫二树,自本及根,纠结如一”(《家谱"列传》;而所谓“白沙”当然就是指学渐的庭院所在之地名。查《家谱》果然有这样的记载:“白沙岭十五世素北公(方中履)墓,岭在县北三十二里,本明善公(方学渐)旧居。”查道光年音绘制的《桐城县全图》便知“白沙岭”距今桐城“三十里铺”只有二里。

方学渐的府第在“白沙岭”当没有什么问题,问题是方学渐是否一直住在这里。叶灿《方明善先生行状》言学渐癸巳(1593)由大名府归桐后“构桐川会馆,颜其堂曰崇实”,但此堂只是他用来讲学,并非用于居住。方孔炤跋其父《宁澹语》云方学渐“居崇实居近五十年。”方学渐死于一六一五年,上推五十余年为一五六五年,则他至迟于此时就居于“崇实居”,此后五十年他既然一直住在此居,当然不会有移居“崇实堂”之事。现在要问:“崇实居”是否在白沙岭?从现在可资稽考的材料看,回答是肯定的。叶灿《方明善先生行状》言学渐十几岁丧父,并且说其父死后“先生柴毁骨立庐墓而居,括父所遗可百金,悉以奉伯兄”,待他成婚后,见伯兄仍然贫穷废箸,“即割宅而居,割奁田为膳,二十年怡怡无间,庭有杞枫连理者,三人以为孝友之祥”。方学渐生于一五四O年,他成婚的具体年月不可考,但居何如宠撰《明封侍郎明善先生本庵方翁墓表》记载:学渐十二岁其父尚健在,父死庐墓(期为三年),后于“丙寅(1596)始籍郡诸生”,则方学渐成婚不得早于一五六六年。从一五六六年下推二十年为一五八六年。前面考证既已说明方学渐至迟于一五六五年就居“崇实居”,这里又证明他起码一五八六年还住在“白沙岭”,则“崇实居”也建于“白沙岭”明矣。“崇实居”在“白沙岭”,那么说学渐“居崇实居近五十年”也就意味着他一直到死都家住“白沙岭”这个地方。

那么方大镇实际上是否与方学渐居于一处?万历庚申(1620)方孔炤在福建长溪镜烟阁跋方大镇《宁澹语》有云:“家大人居宁澹居近二十年”。这里所言“宁澹居”显然指方大镇为官前在故里的居处。大镇生于嘉靖辛酉(1561),于万历己丑(1589)中进士外出为官,到一六二四年罢官回乡,虽为官在外三十余年,但调迁不定,从未固定居于某处达年二十年的。方大镇罢官后卜居于浮山下的“此藏轩”,再后隐居“白鹿山庄”,证明“宁澹居”亦非他罢官后在故乡的居处,况且方孔炤写此跋时,方大镇尚在北京做官,不存在罢官后的问题。既然“宁淡居”是方大镇为官前的居处,则它当然座落于白沙岭方学渐的庭院内,因为大镇未成人前不可能另建房屋别居。事实正是如此,方孔炤跋又云:“蓋自大人痛心木静邱垅,慕余数椽,菟裘斋慄崇实居中如生事者,又已六年“,这个记载不啻指明方大镇于方学渐死后曾在“崇实居”首尾住了六年,而且因它是接在方大镇“居宁淡居近二十年”那段话后,就使我们很自然地认识到“崇实居”与“宁澹居”是相呼应的两实,它们同为方学渐所命名。方学渐治学主“崇实”而立志讲“淡泊”,以“崇实”与“宁澹”名自己屋名,正体现了这个精神。“崇实居”建在白沙岭,那么与之相呼应的“宁澹居”当然也就建在此处。至于“崇实居”是否就是方以智所言的“至善堂”,“宁澹居”是否也称“连理堂”(方学渐有文集曰《连理堂》),现已无法考证了。

方大镇为官前既然居住于“宁澹居”,则当他为官外出时,其居当然由其独子方孔炤居住。方孔炤生于万历辛卯(1591),中进士出外为官在万历丙辰(1616),则方以智出生时(1611)他尚住在方大镇留给他的“宁淡居”是无可置疑的。方孔炤《环中堂集》有首诗乃为生方以智所写,诗称方以智出生时,方学渐曾为以智相面,并且为以智起了乳名,这亦说明方孔炤生儿时与祖父方学渐住在一个地方,因为方学渐当时已高龄七十一,已经“不轻出”,他不可能专为给重孙相面、起乳名而远出。所以我们推论方以智出生于“宁澹居”。

(摘自蒋国保先生的《方以智哲学思想研究》(1987年12月第1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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